9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农业银行今日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引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有关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财政部拟认购金额1300亿元,中国烟草拟认购100亿元 ,江苏烟草、浙江烟草、湖北烟草各拟认购50亿元,北京烟草拟认购30亿元,双维投资拟认购20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本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行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含本数 ,下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发行方案为准 。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烟草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烟草”)、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烟草”)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烟草 ”)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维投资”)。
(五)发行费用 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费用 原则上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费用 计算。
最终发行费用 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本行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费用 、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费用 将做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费用 确定 ,且不超过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15%。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尾数做舍去处理,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行资本公积。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数量将由本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 ,则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份 ,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 ,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